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乡村振兴局关于调整跨区域交通补助政策的通知》(渝人社〔2022〕281号)要求,经审核,以下114人符合跨区域交通补助享受条件,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区人力社保局反映,区人力社保局电话:42756200,42757577,附件1:合川区2023年第三批跨区域交通补助人员公示表(市外)附件2:合川区2023年第三批跨区域交通补助人员公示表(市内区外)重庆市合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1月22日附件下载:1.合川区2023年第三批跨区域交通补助人员公示表(市外).xlsx2.合川区2023年第三批跨区域交通补助人员公示表(市内区外).xlsx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