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规范三明市交通道路客运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费改税补贴资金和涨价补贴资金申报和管理工作的通知》《三明市交通运输局三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农村道路客运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涨价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等的通知》(明交规[2023]3号)等精神,泰宁县交通运输局已初步审核相关申报材料,现按要求将2021、2022年度泰宁县农村道路客运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涨价补贴资金申报材料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公示期内向公示机关提出,公示时间从2023年11月21日开始,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电话:0598-7868863,附件:1.2021、2022年度泰宁县农村道路客运发展项目补贴资金申报材料2.2021、2022年度泰宁县城市新能源公交车运营项目补贴资金申报材料3.2021、2022年度泰宁县新能源巡游出租汽车电动化项目补贴资金申报材料4.2021、2022年度泰宁县道路客运站点发展项目补贴资金申报材料泰宁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