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源文件点击查看政策解读点击查看政策图解点击查看政策视频解读为切实做好我区稳定生猪生产和保障市场供应工作,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3年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3〕4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粮油生产保障等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浙农计发〔2023〕11号)和《浙江省畜牧农机发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生猪良种补贴工作的通知》(浙牧发〔2023〕18号)要求,莲都区组织开展了2023年生猪良种补贴工作,现将补贴明细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21日至11月30日,如有异议,请于11月30日前向莲都区畜牧兽医发展中心(中东路19号)反映,联系电话:0578-2609727,附件:莲都区2023年生猪良种补贴明细表.docx丽水市莲都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11月21日附件:附件: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