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细则》(温市科发〔2019〕48号)及任务书,温州市先进能源存储与转化重点实验室等22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期满,并通过专家验收,拟纳入市级重点实验室管理体系,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市科技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对借机诽谤诬告,张锋88962055附件:1.2021年度温州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验收通过公示名单2.专家验收意见表温州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