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个人:为提振工业企业发展信心,稳定发展预期,按照《关于进一步稳增长转动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厦府办规〔2023年〕9号),鼓励企业科学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对一定时期内达到规定产值规模和规定产值增速的企业给予奖励,我局起草了《关于促进工业企业增产增效奖励措施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3年11月27日前将意见建议发送至:xmjxjyxc@xm.gov.cn,附件:1.关于促进工业企业增产增效奖励措施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2.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稳增长转动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府办规〔2023〕9号)(联系电话:2896766、2896769)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