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市科技局高新处组织项目承担单位提交项目验收相关材料,网上填报《长春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上传并提交《验收总结报告》、《科技报告》等相关验收材料,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7日16:00,网上推荐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8日16:00,项目负责人下载、打印《长春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经项目推荐单位审查并在《长春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上签署意见,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2日16:00,市科技局高新处受理和审查相关验收材料,长春市重点研发计划关键技术攻关专项(工业领域)项目验收材料由《长春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项目验收总结报告》(按编制提纲撰写)和《科技报告》、第三方检验检测报告等相关附件组成,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参加人员须签订《长春市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诚信承诺书(Ⅱ类)》、《长春市科技计划项目参加人员诚信承诺书》,项目承担单位系统下载《项目主要完成人员表(含参加单位)》,项目承担单位需要提交书面申请(中止或撤项),3.《长春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项目主要完成人员表(含参加单位)》中项目负责人和参加人员需与项目任务书一致,五、联系方式1.业务咨询及材料受理:高新技术处联系人:陈海洲电话:88777273受理地点: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591-1房间市科技局高新处(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2.申报系统技术咨询电话:88777272附件:1.2021年长春市高速智能动车组重大科技专项项目(7项)2.项目验收材料清单3.《项目验收总结报告》编制提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