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元市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广府发〔2022〕4号),现对2022-2023年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023年入库的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2022年认定的四川省瞪羚企业和市级科技创新平台拟补助名单、补助资金及2023年科技合作交流资金进行公示(公示清单附后),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21日至11月27日),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署明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不受理匿名材料,联系人: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839-3260490联系地址:广元市教育局二楼附件:1.2022-2023年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补助名单2.2023年广元市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补助名单3.2022年广元市四川省瞪羚企业备案入库补助名单4.2022年广元市市级科技创新平台认定补助名单5.2023年科技合作交流资金广元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11月21日附件:附件1.doc附件2.doc附件4.doc附件3.doc附件5.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