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2022年我区文化产业(含数字创意产业)集聚空间、重点文化企业和公共服务平台认定与管理办法出台以来,在经济运行调度工作以及项目管理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局重新修订完善形成《深圳市龙岗区重点文化企业认定与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深圳市龙岗区文化产业(含数字创意产业)集聚空间认定与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及《深圳市龙岗区文化产业(含数字创意产业)公共服务平台认定与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时间为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2月22日,感谢您对龙岗区文化产业的关注和支持,(咨询电话:汤女士,0755-89558791,意见反馈邮箱:lgqwcb@lg.gov.cn)附件:1.《深圳市龙岗区重点文化企业认定与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深圳市龙岗区文化产业(含数字创意产业)集聚空间认定与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3.《深圳市龙岗区文化产业(含数字创意产业)公共服务平台认定与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4.关于《深圳市龙岗区文化产业(含数字创意产业)集聚空间认定与管理办法》《深圳市龙岗区重点文化企业认定与管理办法》和《深圳市龙岗区文化产业(含数字创意产业)公共服务平台认定与管理办法》的修订说明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