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东市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暂行办法的通知》(丹政办发〔2019〕35号)精神,东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给予相应的社会保险补贴情况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用真实姓名以信函或电话形式反馈东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期5天,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1月27日,联系人:张福卿联系电话:6600709序号单位名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身份证号码补贴申请期限补贴总金额(元)起始年月终止年月月数1辽宁宏春生鲜食品有限公司刘*华210623********40632023年6月2023年11月65524.442国能安储(东港)燃料供应有限公司宋*辉210623********09472023年5月2023年9月54873.53东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