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二)重点推进“金种子”企业上市,“金种子”企业所在县、市人民政府、开发区和所属州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推进“金种子”企业上市,各县(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三)大力推进企业股份制改造,州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开发区要督促企业制定股改计划,州财政每年安排资本市场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对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企业按照规定分阶段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对于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按照规定分阶段给予最高不超过6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各县(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六)加强专项政策扶持,各县(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七)加强上市金融服务,州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优化企业上市行政审批服务,各县(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州直有关部门要积极帮助企业妥善解决上市过程中的历史遗留问题,各县(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九)加快推进上市问题协调解决,(责任单位:迪庆州财政局、各县(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三、强化企业上市工作组织保障(一)加强领导,各县(市)、开发区要建立相应推进上市工作组织机构,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科技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财政局(国资委)、州林草局和各县(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就本行业、本地区“金种子”及上市后备企业培育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