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黄岩区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黄财农〔2016〕6号)、《修订<黄岩区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若干条款》(黄财农〔2017〕12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经乡镇街道审核,区级实地验收和审定,拟拨付黄岩区2023年度农家乐(民宿)经营户补助资金合计10.85万元(详见附件),公示期为11月21日至11月27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项目中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名,联系地址:黄岩区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科(黄岩交通大厦1005室)联系电话:0576-84120757附件:2023年度农家乐(民宿)经营户补助资金拟分配表乡镇单位内容区级资金(万元)备注富山乡浙江云上农业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民宿型农家乐经营户补助2.0屿头乡黄岩质壹民宿民宿型农家乐经营户补助4.35宁溪镇黄岩鑫宇民宿民宿型农家乐经营户补助4.5合计1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