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琼人社发〔2023〕107号各市、县、自治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62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13号)等文件要求,我们决定在全省开展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全省遴选不超过5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包括新建和已建)和不超过5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二、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项目(一)申报条件1.新建项目,优先支持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且项目实施到期的单位申报,2.《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表》(附件1)和《拟申请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项目补助资金情况表》(附件3),需同时报送对上一期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项目的单位自评报告,三、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优先支持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2.《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附件2)和《拟申请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补助资金表》(附件4),各申报单位于2023年12月15日前将完整的项目申报材料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五、资金支持通过两部审核备案的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对2011-2020年期间确定的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基地项目每年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1000人次以上,邮箱:zjc_rst@hainan.gov.cn附件:1.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表2.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3.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项目补助资金申请表4.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补助资金申请表5.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项目分类分档对照表(试行)6.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分类分档对照表(试行)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财政厅2023年11月17日(此件主动公开)(联系单位及电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业能力建设处、652008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