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环固体〔2022〕9号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市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根据《“十四五”江西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工作方案》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危险废物管理,结合环评报告和各地涉危险废物企业经营状况变化等情况,共计60家,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各地要加强对涉危险废物企业的环境监管,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指标要求,落实企业危险废物管理主体责任,充分运用江西省危险废物监管平台进行危废申报、登记及监管;按照统一印发的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台账账本建立健全危险废物台账及经营记录簿,二、各地要加强对重点监管企业执行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的检查,督促企业及时转移危险废物,杜绝环境隐患,深入开展危废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三、各地要加强对涉危险废物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的检查,动态更新危险废物重点监管企业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