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我局正在代县政府办公室草拟的《2023年云县商贸业限额(规模)以上企业培育工作方案》相关政策措施文件,附:2023年云县商贸业限额(规模)以上企业培育工作方案云县商务局2023年11月20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2023年云县商贸业限额(规模)以上企业培育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为全面完成我县2023年商贸业限额(规模)以上企业培育目标任务,一、组织领导为加强对云县商贸业企业升限(规)工作的领导,县发展改革局、县商务局、县文化旅游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统计局、国家税务总局云县税务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二)工作时限2023年11月5日前完成企业升限(规)入库工作,三、工作措施(一)培育任务分解1.批发业和零售业牵头单位:县商务局配合单位:县统计局、国家税务总局云县税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文化旅游局、县发展改革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2.住宿业牵头单位:县文化旅游局配合单位:县统计局、国家税务总局云县税务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发展改革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3.餐饮业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县统计局、国家税务总局云县税务局、县商务局、县文化旅游局、县发展改革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二)部门职责各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和配合单位要深入企业宣传相关惠企政策,协助企业做好升限(规)入库相关业务,县统计局要做好企业升限(规)政策宣传,要及时向行业牵头(责任)部门提供达标拟升限(规)企业名单,按企业需求提供拟升限(规)企业营业执照变更登记服务等工作,提高企业对升限(规)工作的认识和对统计工作的支持,各部门要主动加强对培育限额(规模)以上企业的跟踪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