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企对进口食品进口商开展的核查,目的是通过对食品进口商备案信息、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的检查,落实备案、进口和销售记录等法定职责,2.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是否按规定建立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Q食品进口商核查,如实提供进口记录和销售记录等相关资料备查,2.依法建立食品进口记录、销售记录(含进口食品销售流向记录、进口食品销售对象投诉及召回记录)制度,4.及时改正海关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备案信息与实际不符的,未建立和遵守进口记录、销售记录制度等,5.签收检查记录、询问笔录、核查工作记录等法律文书,1.未建立并遵守食品进口和销售记录制度的,2.不配合海关进出口食品安全核查工作,处以警告或者1万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第六十九条),海关处1万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第六十八条),海关处以警告或者1万元以下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第七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