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生态环境局:根据《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与运营规范(GB/T25362-2010)》《〈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与运营规范(GB/T25362-2010)〉评分实施细则》和《广西生态旅游示范区管理规程》相关要求,经申报推荐、材料审核、现场评定和专家委员会审议等工作程序,并公示无异议,确定上林东春生态旅游示范区等3家单位为广西生态旅游示范区,现予以公布,请南宁市、河池市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上述广西生态旅游示范区在规划建设、生态保护、旅游服务与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指导,全面完善和提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不断满足游客需求,为广西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特此通知,附件:2023年广西生态旅游示范区拟评定单位名单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2023年11月17日附件2023年广西生态旅游示范区名单南宁市上林东春生态旅游示范区河池市武阳江生态旅游区河池市南丹矿物温泉生态旅游区文件下载: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