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实施2023年度产业基地科技创新专项项目的通知》(https://kjj.wuhan.gov.cn/wmfw/tzgg/tzgg_18371/202311/t20231115_2301743.html),企业自筹资金应不低于市级财政资金的2倍,市科技局根据立项情况直接向立项单位拨付资金,立项金额与申报金额不一致的由企业自筹经费补足,2.企业有明确的研发活动和经费投入,3.优先支持瞪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参与国家科技项目企业、有市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企业、产学研合作项目,4.优先支持近三年未获得省市科技项目立项的企业,3.已获得国家、省、市、区科技计划项目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得申报,承担市科技计划项目且到期未按要求提交验收材料的企业不得申报,已获得2023年度市级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含人工智能专项、双碳专项)支持的企业不得申报,通过“2023年度武汉市产业基地科技创新专项项目”进入申报,将根据企业在高新区企业创新积分系统中提交的申报材料,推荐项目需于11月24日(周五)前将申报材料同步填写至“武汉市科技局门户网站--网上办事大厅--2023年度项目-前资助项目-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基地科技创新专项”,七、申报材料1.基本信息表(附件1,八、联系方式联系电话:区科创局67880178市科技局高新领域(国家存储器基地)65692245、65692221市科技局农社领域(大健康产业基地)65692161申报系统技术咨询:13297989774(丁工)附件1-基本信息表.docx附件2-项目申报书.docx附件3-附件材料清单.docx科技创新和新经济发展局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