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财〔2023〕150号)文件要求,我市已由各乡(镇)、街道对全市能繁母猪进行核查统计,现将登记养殖场(户)3666户,能繁母猪存栏89503头,补贴标准40.22元/头,补贴金额3599810.66元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2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馈,联系电话:024-27510121附件:1.2023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补贴公示汇总表.xlsx2.2023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补贴公示明细表.xlsx新民市农业农村局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