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社〔2018〕67号)和《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甘财社发〔2019〕33号)文件规定,经个人申报和人社局审核后,鲜鹏程1人符合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条件,拟发放补贴5000元,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自本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县人社局联系,我们将认真进行受理,如无异议,将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23日单位名称:甘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938-5621307邮箱地址:15570782@qq.com甘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