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揭阳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揭市人社〔2021〕127号)的规定,经我局对申请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补贴的人员(详见附表)所提供的申请资料逐项核查,符合申报条件,同意给予核拨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补贴,现予公示,公示期限为即日起5个工作日,即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23日,凡对本次申请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就业补贴有异议者,请及时向榕城区人社局反映(联系电话:0663-8629401),并告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榕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1月17日附表:序号补贴对象单位名称补贴金额1林洁玲揭阳市利亚家具有限公司50002洪楚健揭阳市榕城区凤美街道办事处50003王嘉仪揭阳市榕城区立才中英文学校50004黄小雅揭阳市毋必信息咨询有限公司50005郑晓敏揭阳市小虾米会计咨询有限公司50006张燕彬揭阳市榕城区梅云街道办事处内畔小学50007纪子煌广东碧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50008柯子奇广东碧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50009孙思航广东金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500010陈佳宜揭阳市榕城区凤美街道办事处500011胡纪钛揭阳市公正协会500012张倩揭阳仁仁教育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500013吴梓壕揭阳国裕医院实业有限公司500014林紫萱广东一状律师事务所500015黄丽敏揭阳市大川五金实业有限公司500016宋梓薇揭阳浩泽医院有限公司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