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新型经营主体设施蔬菜(含食用菌、西甜瓜、草莓)生产能力,二、申报主体晋州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项目的申报和组织实施,项目实施主体仅支持蔬菜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三、申报条件及支持环节(一)申报要求,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两类新型经营主体蔬菜设施新建和改造提升,县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优先支持,项目资金用于支持新建钢骨架、大跨度、少立柱新型实用设施和改造升级老旧棚室,符合条件的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向农业农村局提交项目申报书,申报日期截止到2023年11月20日,农业农村局对项目申报书进行审核,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书报石家庄市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局组织项目实施单位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充分认识当前做好设施蔬菜项目的重要性,符合条件且有发展意愿的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向农业农村局提交项目申报书,农业农村局认真审核申报方案,确保申报单位的建设内容符合项目建设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