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定残疾情况公示书根据《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将申请人评残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信函、电话或直接到本局反映该申请人相关情况,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从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24日,姓名朱志飞性别男出生年月1988.05工作单位住址武警四川总队机动第四支队致残时间2021年5月29日致残地点机动第四支队机动九中队障碍训练场致残原因左眼视力下降残疾性质因公拟评残疾等级八级残疾情况2021年5月29日,在机动第四支队机动九中队障碍训练场从障碍云梯摔下,导致右膝半月板、韧带受伤,注:对涉及隐私或不宜公开的,不公示,公示期不计入审批办事时间,北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11月16日联系方式:拥军优抚和权益保障股0735-7768708地址:燕子前路35号北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