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定残疾情况公示书根据《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将申请人评残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信函、电话或直接到本局反映该申请人相关情况,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从2023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24日,姓名何塘兵性别男出生年月1991.05工作单位住址北湖区人民路街道办事处人民西路致残时间2021年3月2日致残地点陆军边防第三二四旅致残原因受伤导致右膝半月板损伤残疾性质因公拟评残疾等级九级残疾情况2021年3月2日,在陆军边防第三二四旅体能训练中,受伤导致右膝半月板损伤,注:对涉及隐私或不宜公开的,不公示,公示期不计入审批办事时间,北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11月16日联系方式:拥军优抚和权益保障股0735-7768708地址:燕子前路35号北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