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依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党办发〔2017〕41号)办理途径:到单位所在地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文件依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委厅字〔2020〕35号)、《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党办发〔2017〕41号)办理途径:在每年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中落实,文件依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党办发〔2017〕41号)办理途径:事业单位招聘时落实,文件依据:《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社﹝2019﹞119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黔府发〔2020〕9号)办理途径:向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以下材料:基本身份类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等,文件依据:《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社﹝2019﹞119号)办理途径: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申请一次性创业场所租赁补贴应向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的资料,文件依据:《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贵州银保监局关于印发〈贵州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细则〉的通知》(黔财金〔2020〕61号)、《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行贵阳中心支行关于转发〈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的通知》(黔财金〔2020〕29号)办理途径:借款人向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资格—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对借款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资格进行审核—就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对借款人项目进行审评—借款人向经办银行提出贷款申请-经办银行进行调查、审核—经办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发放贷款,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可在户籍地、居住地、就业地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免费参加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文件依据:《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社﹝2019﹞119号)办理途径:向户籍地、居住地、就业地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对各类技工院校学生、职业院校学生、高校学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户籍地、居住地、就业地、就读地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免费参加政府补贴性创业培训,文件依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人社通〔2021〕13号)、《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社﹝2019﹞119号)办理途径:向户籍地、居住地、就业地、就读地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文件依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提高职业技能培训资金效能高质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黔人社通〔2021〕39号)办理途径:向就业地、就读地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文件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部门关于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11号)、《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社﹝2019﹞119号)办理途径:可通过贵州公共招聘网设立的线上服务专区(http://gzggzpw.gzsrs.cn/)进行见习岗位投递,文件依据:《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社﹝2019﹞119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黔府发〔2020〕9号)办理途径:灵活就业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应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以下材料: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复印件、灵活就业证明材料等,文件依据:《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社﹝2019﹞1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72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黔府发〔2020〕9号)办理途径: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向所在高校(技工院校)提出求职创业补贴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