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和质量提升,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武汉经开区2023年“六有”示范合作社创建方案》精神,经公开组织,业主自愿申报,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在实地核查的基础上进行集中评审,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现拟认定武汉塘江金和岭农业专业合作社等3家农民合作社为区级“六有”示范合作社(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2023年11月16日至11月20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反映,联系人:刘浩燃联系电话:13071289751附件:武汉经开区2023年“六有”示范合作社拟认定名单武汉经开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11月16日附件:2023年武汉经开区“六有”示范合作社拟认定名单1、武汉塘江金和岭农业专业合作社2、武汉银发农产品专业合作社3、武汉蟹逅水产经营专业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