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江西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7〕399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全力促发展惠民生若干措施的通知》(赣人社发〔2023〕43号),政策标准:对2022年度裁员(减员)率不高于5.5%的中小微企业(30人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可返还2022年度企业及其职业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大型企业可返还2022年度企业及其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对于严重违法失信列入清名单僵尸企业,不予返还.大型企业的划定暂按《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下发<全省大型参保企业名单>的通知》(赣人社字〔2021〕252号)文件规定执行,返还条件: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2、2022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5.5%(裁员率=本年度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参保人数),3、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申报材料或方式:无需企业申请,无需提供材料,通过“免申即享”方式发放,办理流程:1、经办机构通过系统比对,核查方式审核,2、在庐山市人社局网站公示,3、稳岗资金直接打入符合返还条件的企业账户,责任股室:庐山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股咨询电话:0792-2555856事项名称: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依据:《关于落实有效应对疫情帮助中小企业纾困解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九人社办字〔2022〕6号)政策标准: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减半征收有效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申报条件:免申即享责任股室:庐山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股咨询电话:0792-2555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