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采用贴息方式使用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在支持林业改革、促进绿色增长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财政部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环〔2022〕171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国家储备林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林工规〔2023〕2号)《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申报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贷款贴息资金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将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申报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贷款贴息资金的额度及名单公示如下:经项目单位申请,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符合申报中央财政林业贷款贴息资金的单位为云南云景林业开发有限公司,申报2024年度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1853.43万元,其中: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项目(一期)1189.9万元,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项目(二期)663.53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至11月17日,共3天,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持有效证明材料向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反映,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