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降低制造业成本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办函〔2023〕302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东省降低制造业成本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大力推动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一、落实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按职责负责)二、落实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高新技术企业(含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中的制造业一般纳税人,深圳市人民政府按职责负责)三、落实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税收政策落实国家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在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落实国家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市场监管局、能源局,推动制造业企业综合融资成本持续下降,加大对制造业企业资金周转支持力度,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按职责负责)十、加大企业纾困帮扶力度各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要提升企业服务能级,落实金融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2023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