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意见》及“20+8”产业集群各相关领域政策,建设期一般不超过3年,(二)其他类扶持计划项目参照各产业集群申报指南:半导体与集成电路、新能源、生物医药、高端医疗器械、大健康、安全节能环保,申报网址为http://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1440300693966093K3442001031000,七、注意事项(一)我委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建设单位代理产业专项资金申报事宜,我委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申请,若发现中介机构代为申报的,一律取消申报资格,(三)项目单位应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各类扶持计划的具体申报条件、申报材料、注意事项、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求等详见申报指南),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市级工程研究中心项目命名为“深圳市XXXX工程研究中心组建(或提升)项目”,市级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命名为“深圳市XXXX公共服务平台组建(或提升)项目”,产业化事后补助项目可命名为“XXXX产业化项目”,应确保与报送市统计部门的数据一致,八、申报时间和咨询电话(一)申报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9:00至2023年12月14日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