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转型升级事项—提质增效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分配计划的通知》(珠商函〔2023〕326号),金湾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开展了2023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转型升级事项—提质增效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拟补贴项目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11月15日至11月21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金湾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证明材料,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业务联系电话:7262652,监督联系电话:7263581,附件:2023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转型升级事项—提质增效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拟补贴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