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和渠道从事工程系列专业技术工作并符合相关申报条件的在职人员,(四)劳务派遣公司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审,成都市工程技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将评审结果及时反馈委托单位,(三)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同一年度在本市申报评审两个(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人须于2023年11月17日前将《成都市破格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审核表》和相关佐证材料及报告(需2名具有3年以上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出具书面推荐意见并签字)提交区人社局专技科,三、能力、业绩要求根据《四川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申报应符合以下要求:(一)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我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审核、评审等一系列工作,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注册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选择成都市工程技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申报,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打印《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五、申报安排个人及单位需在2023年11月11日至12月1日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完成个人申请填报及单位审核推荐工作,(3)如申报人取得的工程师职称证书已按照《关于2023年核实工程技术系列职称证书信息有关事项的通知》(成人社职称〔2023〕1号)进行核实,对应核实证书信息而未核实的人员不能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须提交申报人被聘任在相近相关专业技术工程师职称岗位上的聘书或聘任文件的彩色扫描件(与工程师职称任职年限一致、聘任时在聘用单位参加社会保险、与职业资格证书专业名称相近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