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根据市级劳务品牌认定标准,附件:1.市级劳务品牌推荐表2.市级劳务品牌评分表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1月13日附件1市级劳务品牌推荐表劳务品牌名称劳务品牌类型□中高端技能类劳务品牌□高品质服务类劳务品牌□文化旅游类劳务品牌□民生保障类劳务品牌培育建设单位劳务品牌负责人职务基本情况(500字以内情况简介,包括从业规模、职业培训、创业载体、龙头企业、产业园区等情况)培育建设单位推荐意见(盖章)2023年月日县级人社部门推荐意见(盖章)2023年月日附件2市级劳务品牌评分表劳务品牌名称:填报单位:(各县人社部门盖章)类别项目标准分值评分依据自评分基本条件(一)建立机制1、地方出台劳务品牌建设实施方案,在县级以上劳务品牌活动中进行推广宣传的加5分,达到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建设标准的加2分,分类条件(一)中高端技能类劳务品牌(100分)1、从业人员不少于3000人,20分从业人员少于3000人的不得分,(二)高品质服务类劳务品牌(100分)1、从业人员不少于6000人,20分从业人员少于6000人的不得分,(三)文化旅游类劳务品牌(100分)1、从业人员不少于2000人,20分从业人员少于2000人的不得分,在市级以上媒体宣传推广的加2分,有市级载体平台或文化品牌的加2分,分类条件(四)民生保障类劳务品牌(100分)1、从业人员不少于30000人,20分从业人员年劳务总收入少于25亿元的不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