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沈阳市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沈商务发〔2021〕11号),经审核,确定了我市跨境电商政策拟支持项目(跨境电商人才培训类),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自2023年11月13日至11月17日,如对拟支持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商务局反映,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联系方式:电子商务处地址:沈阳市青年大街35号国贸大厦708室电话:22741589序号项目申报主体项目类别1沈阳航空航天大学跨境电商人才培训2沈阳职业技术学院跨境电商人才培训3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跨境电商人才培训沈阳市商务局2023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