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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阳县实施2022年闽宁协作社会帮扶资金项目公告

彭阳县人民政府 | 2022-10-25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申报对象面向彭阳县社会组织二、项目服务范围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关爱服务项目,组织开展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三、申报单位条件(一)承接主体资质,(2)社会工作相关专业(社会学、社会政策、民政管理、心理学、社区管理等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各相关社会组织依据项目规定的范围、设计要求等,(二)项目评审阶段(2022年11月1日—11月15日)(1)组织评审:对经初审符合要求的社会组织及项目评审资料,(2)社会公示:将评审承接该项目的社会组织向社会公示,承接主体自签订协议之日起组织专业社会工作人才进驻相关乡镇,提供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期限为1年,县民政局按照服务协议内容,整改不力的社会组织三年内不得承接民政部、自治区、市、县(区)各级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二)承接项目的社会组织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时,(三)承接项目的社会组织未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组织实施该项目的,县民政局不再为其拨付项目后续资金,承接项目的社会组织要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附件:彭阳县2022年闽宁协作社会帮扶资金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申报书联系人:张巍联系电话:0954-7012622彭阳县民政局2022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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