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2022年度海曙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实施,根据《宁波市海曙区农业农村局宁波市海曙区财政局关于印发海曙区农技推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通知》(海农﹝2021﹞138号)文件要求,2022年度海曙区集士港镇等2个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已经竣工验收,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现补助资金拨付至决算的90%,单个项目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150万元,共计46.88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七天(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19日),如有异议,请与海曙区农业农村局联系,联系电话:0574-89297972,宁波市海曙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11月13日微信扫一扫:分享微信里点“发现”,扫一下二维码便可将本文分享至朋友圈,分享到:【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