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提升我省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广东民营企业家智库管理办法》(粤工信民营函〔2023〕9号),我厅于近期组织广东民营企业家智库成员(第二批)选聘工作,初步确定了广东民营企业家智库成员(第二批)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17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厅(民营经济处)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书面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书面证明材料等,附件:广东民营企业家智库成员(第二批)公示名单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3年11月12日(联系电话:020-83134540,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100号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民营经济处,邮编:510030)附件:1.附件:广东民营企业家智库成员(第二批)公示名单.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