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拟批准发布30项江苏省地方标准,现将标准文本予以公示(见附件1),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2月10日,如对公示文本有异议,请于2023年12月10日前向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书面提出,并提交《江苏省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见附件2),单位提出意见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意见的需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07号龙江大厦1802室,联系电话:025-85012023,电子邮箱:jssbzhgl@163.com,附件1:2023年第十五批江苏省地方标准报批文本目录及内容.rar附件2:江苏省地方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doc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