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意见》(国开办发〔2015〕19号)、《关于支持特困低收入农户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通知》(浙扶贫办〔2015〕40号)和《关于2023年度雨露计划申报的通知》文件要求,经低收入农户自愿申报、乡镇初审和县农业农村局、教育局审核,现将鹤城街道鹤东村留佳富等515名2023年度第一批“雨露计划”补助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1月10日至11月19日,若发现存在不妥之处,请及时来电或来信告知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严利娟,联系电话:0578-6099768,附件:青田县2023年度“雨露计划”助学补助-副本.xls青田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