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下达2021年农业专项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平农发〔2021〕106号)文件精神,经测产和验收,平阳县湖屿生态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主体符合补助条件(详见附件),核定补助面积1641.75亩,每亩补助300元,拟补助金额49.2525万元,现将补助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2021年1月11日—2022年1月1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县农业农村局渔业渔政渔港管理科反映,联系电话:0577-58129272,18367895506,平阳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1月11日附件平阳县2021年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稻田综合种养补助名单序号主体名称养殖地址核定面积拟补助金额备注1平阳县湖屿生态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昆阳镇湖屿村640.93亩192279元每亩补助300元2平阳县昆盛农业专业合作社昆阳镇庙头村308.50亩92550元3平阳县西戈稻虾养殖有限公司昆阳镇西戈村112.48亩33744元4平阳县乐新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昆阳镇步廊村31.26亩9378元5平阳县虾哥家庭农场麻步镇富民村240.22亩72066元6平阳县学团家庭农场水头镇增光井村308.36亩92508元合计1641.75亩4925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