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企业: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甬政发〔2014〕29号)、《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光伏发电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甬经信电子〔2014〕282号)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就组织宁波市光伏发电补贴资金(第九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和条件已取得宁波市光伏发电补贴资格,二、申报材料和程序(一)申报材料1.宁波市光伏发电补贴资金申请表,发电量的计算时间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发电量计算至5年补贴年限期满(补贴年限到期时间请参照附件4),3.宁波市光伏发电补贴企业白名单(详见附件5),根据“甬易办”企业政策兑付的相关要求,(二)项目申报程序1.光伏发电项目单位向其所在区县(市)经信局提交申报材料,2.各区县(市)经信局按相关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之后将企业申报材料与本地区“甬易办”企业兑付信息表汇总后一同报市经信局,3.市经信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联合市财政下达补贴资金,企业可通过“甬易办”平台在线完成资金兑付,三、其他事项(一)宁波市光伏发电补贴资金(第九次)申报受理截止日期为2022年1月28日17时,(二)项目申报材料需加盖公章,附件:1.宁波市光伏发电补贴资金(第九次)申报项目申报材料(封面)2.宁波市光伏发电补贴资金申请表3.宁波市光伏发电项目实际发电量证明4.宁波市已取得补贴资格的光伏发电项目表5.宁波市光伏发电补贴企业白名单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2年1月7日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