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2〕72号)《关于上报2023年永嘉县省级粮食绿色高产创建实施方案的报告》(永农〔2023〕18号)文件精神,2023年我县分别在沙头镇南川村创建了省级双季稻高产攻关示范方1个和瓯北街道五星社区创建了省级单季籼稻高产攻关示范方1个,示范效果较好,现已完成创建,经温州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测产验收,拟拨付补助资金18.5万元,现将拟补助对象予以公示,序号实施单位或个人示范作物品种示范地点(乡、村)示范面积(亩)拟补助金额(万元)1永嘉县水对头粮食专业合作社双季稻浙1831甬优1540沙头镇南川村120102吴明乐单季籼稻甬优1540瓯北街道五星社区1008.5公示时间:2023年11月9日至2023年11月16日止,如有问题请在公示期内向永嘉县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67959857联系人:叶汪萍永嘉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11月9日语言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