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3年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事项(一)申报主体条件原则上是市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或行业部门评定的省级示范社(标准社),参照农业农村部《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示范章程》,营业执照载明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不低于80万元(其中:林业、渔业合作社出资总额不低于50万元),农民专业合作社年经营收入300万元以上,其中林业合作社的年经营收入100万元以上(以近3年平均数计算),农机、植保等服务型专业合作社年经营总收入50万元以上,其中林业类联合社经营收入300万元以上(以近3年平均数计算),服务型联合社经营收入200万元以上,(三)申报材料参评农民合作社除了填写《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申报表》(见附件1)外,(4)农民合作社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复印件);(5)绿色食品认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有机农产品认证、地理标志、注册商标、知名品牌以及获奖证书等复印件(林业、渔业类专业合作社由县级主管部门出具无绿色食品认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有机农产品认证、地理标志或注册商标的说明函);(6)征信报告;(7)环评证明(复印件,联合社需提供成员合作社的省级示范社文件(复印件),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农民合作社已评定的省级示范社称号取消,电话:180****1575电子邮箱:jn3982423@163.com附件:1.2023年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评选推荐表2.《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申报表》建宁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11月1日抄送:各乡(镇)人民政府,县财政局、林业局、供销社附件12023年度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评选推荐表乡(镇)人民政府:(盖章)日期:推荐示范单位名称推荐理由主体负责人联系方式经办人:乡(镇)分管领导签字:附件2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申报表(格式)农民专业合作社(盖章):填报日期:2023年月日一、部门推荐审核意见县级行业主管部门意见(盖章)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意见(盖章)县级财政部门意见(盖章)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意见(盖章)设区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意见(盖章)设区市财政部门意见(盖章)二、农民专业合作社情况表格式见表1—表5,表1基本情况表1234567891011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理事长情况地址邮编电话注册登记时间注册资金(万元)成员情况是否实行民主管理成员出资总额(万元)是否建立成员账户信用等级姓名身份证号文化程度社会兼职注册成员总数实有成员数其中:农民成员数表2资产负债及收益情况表12131415161718期末贷款余额(万元)盈余返还总额(万元)可分配盈余按成员与本社交易量(额)返还比例固定资产净值(万元)年经营收入(万元)获得财政扶持资金总额(万元)成员社内年均所得收入(元)2021年2022年2021年2022年2021年2022年2020年2021年2022年2021年2022年2021年2022年表3主要生产经营服务情况表(一)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主要生产经营项目产品销售半径(本县、本市、本省、国内、境外、国外)农作物种植面积(亩)农作物产量(吨)畜禽出栏产量(头、只)畜禽年末存栏总量(头、只)畜禽产品总量(吨)水产养殖面积(亩)水产品产量(吨)特色产品总量(吨)植保合作社服务面积(亩)农机拥有量(台、套)农机合作社作业服务面积(亩)带动周边农户数(户)表3主要生产经营服务情况表(二)333435363738休闲农业收入(万元)手工业产品总值(万元)信用合作资金规模(万元)理事长获何荣誉近三年参加何种农产品交易会、博览会林业合作社情况(仅限林业合作社填写)2021年2022年林业种植面积(亩)木材等林产品总量(立方)造林绿化增量(亩)林业种苗培育面积(亩)是否承担林业重点工程是否获得森林产品认证表4产品(服务)质量安全情况表3940414243444546是否获得省级以上科技奖励或荣誉是否建有合作社质量管理制度农资统一管理、统一配送率(%)是否建立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是否建立生产记录档案制度产品通过以下哪种认证通过ISO9000,HACCP等质量认证情况是否获得商标(如有获得请注明商标名称)农(兽)药种子(苗)种畜禽饲料肥料有机绿色无公害地理标志表5农民专业合作社2022年经营情况报告(1500字左右)一、合作社基本情况二、合作社运行机制三、合作社主要工作及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