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鄞农发〔2023〕178号正文内容有关镇(街)农业农村办(发展服务办)、财政审计办:根据《鄞州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扶持政策》(鄞农发〔2023〕146号)、《鄞州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鄞农发〔2023〕161号)和《关于开展第三届鄞州区高层次农业农村人才申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将高层次农业农村人才专项资金(第一批)40万元(详见附件),下达给你们,上述资金由区农业农村局通过智慧财政下达预算指标,主要用于高层次农业农村人才补助,有关镇财政审计办收到指标后,要加强资金监督,做到专款专用,及时拨付,附件:鄞州区高层次农业农村人才专项资金(第一批)明细表宁波市鄞州区农业农村局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2023年11月8日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