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贴息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科技成果转化贷款贴息资金支持对象为自《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科技改革攻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印发之日(2020年12月16日)起纳入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备案并按时还本付息的企业,企业可选择申报截止日前完成结清确认的任意一笔贷款申请贴息,已享受过省级科技成果转化贷款贴息支持的企业不再重复享受,二、贴息标准按照企业选择的备案贷款实际支付利息的40%进行补贴,三、申报流程企业在线申报(2023年11月8日至11月30日),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登录山东省科技云平台,通过“网上大厅—服务—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管理系统—贷款贴息申请”,四、注意事项(一)贷款银行应及时进行贷款结清确认,须保证系统填报利息与企业实际支付利息(还款凭证记载利息)完全一致,(二)符合贴息条件的贷款在系统中展示,建议提前准备好贷款相关材料(贷款合同、借据、到账凭证或委托支付凭证等),企业可参加下年度贴息申报,2023年11月30日24时关闭申报系统,企业可参加下年度贴息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