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有关单位:接市科技局《关于转发山东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贴息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贴息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科技成果转化贷款贴息资金支持对象为自《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科技改革攻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印发之日(2020年12月16日)起纳入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备案,企业可选择申报截止日前完成结清确认的任意一笔贷款申请贴息,已享受过省级科技成果转化贷款贴息支持的企业不再重复享受,二、贴息标准按照企业选择的备案贷款实际支付利息的40%进行补贴,三、申报流程(一)银行结清确认(2023年11月8日至11月30日),通过“网上大厅—服务—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管理系统—企业还款确认”,(二)企业在线申报(2023年11月8日至11月30日),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登录山东省科技云平台,通过“网上大厅—服务—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管理系统—贷款贴息申请”,(三)园区审核(2023年11月8日至12月1日),由园区审核材料(视情况采取现场检查、财务核查抽查等方式)后出具申报推荐函及汇总表,(三)企业应严格按照通知和系统要求提供申请材料,(六)请各园区做好本园区企业贴息申报组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