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粤便利之家便利店管理有限公司:我局在调查你公司涉嫌违规进行商业特许经营一案期间,发现你公司经营地址“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研发五路2号3栋1504室”已搬空,其后经查发现你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为“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老鸦山七巷4号101房”,我局前往该地址发现是一处民宅,并无发现你公司,我局已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多种方式多次与你公司法人周显仁、股东韩毅联系督促前来我局配合调查,但均无人前来配合,为调查清楚案件相关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现公告督促广东粤便利之家便利店管理有限公司自本公告之日起至30日内到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城办公区(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莞温路552号2号楼405室、联系电话:0769-23109533、联系人:陈生)接受询问调查,逾期我局将依法作出处理,特此公告,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