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农办医【2017】26号、冀农医发【2017】1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点对病害生猪及病害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的费用和损失,由国家财政予以适当补助,我县区域内有宽城双鹤肉类制品有限公司和汤道河食品站两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企业对屠宰环节中病害猪及病害产品进行了无害化处理,我局按照相关规定协调财政对两家企业予以补助,2022年两家企业共无害化处理病害猪及产品折合生猪83.5头,按相关文件规定每头猪应补助880元,合计补助7.348万元(详情见附表),特此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1月8日—11月14日公示电话:0314-75988352023年11月8日2023年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贴项目资金分配表序号定点屠宰厂点名称补助数量(头)补助金额(万元)负责人1宽城双鹤肉类制品有限公司746.512田凤强2宽城县汤道河食品站9.50.836张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