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苏州市生态补偿条例》和《苏州市生态补偿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规定,日前,我区开展了2023年度第二批生态补偿申报,申报内容为对水稻田、生态公益林的补偿,现根据《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对各区(镇)生态补偿的申报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7日至2023年11月21日,在公示期内,个人或单位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向财政部门书面提出,联系电话:63980342,地址:吴江区开平路1000号,附件:2023年度吴江区生态补偿资金申报(第二批)审核结果公示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