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审核,下列单位及人员符合《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豫政办〔2023〕29号)、《郑州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报发放工作的通知》(郑人办〔2020〕278号)和《郑州市财政局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郑财社〔2018〕36号)中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及社会保险补贴的条件,拟批准以下三家企业享受补贴,现将申请单位及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7日至11月13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兴瑞汇金国际1号楼822,联系电话:86198656,邮箱:jycjc201@126.com,附件:1.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公示信息汇总表2.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人员花名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