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政策实施细则》(黑工信规划联规〔2022〕10号)要求,现开展2023年度第二批支持企业技术改造政策兑现申报工作,(二)符合黑龙江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指导目录支持方向,(五)计划技术改造投资额2亿元以下的项目建设期应不超过12个月,计划技术改造投资额2亿元以上(含)的项目建设期应不超过24个月,二、申报材料(一)市(地)工信部门请示文件,(二)XX市技术改造项目资金申报汇总表,(附件3)三、申报程序各市(地)工信局负责将通知及时转发至所辖县(市)工信部门,各市(地)、县(市)工信部门会同本级财政部门组织项目建设单位属地化申报,各市(地)工信局会同本级财政部门汇总辖区内申报项目相关材料后,四、有关要求(一)各市(地)工信局要积极与统计部门对接,对工信部门与统计部门掌握信息不一致的项目,申报材料包括请示文件、项目资金申报汇总表、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承诺书一式3份(附电子版光盘一份),市(地)、县(市)工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实把关,联系人及电话:省工信厅规划与投资处孙薇0451—87206202省财政厅产业发展处葛保佚0451—53002199附件:1.XX市技术改造项目资金申报汇总表2.项目资金申请报告3.真实性承诺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黑龙江省财政厅2023年11月6日。